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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画作为街头艺术的重要类型之一,在城市社区空间里,同时承载了美化环境和以艺术来反映社区处境的两面性。
在城市的公共领域中,公共艺术引发了诸多讨论,包括:谁有权利决定由谁为城市社区空间发声;以及当艺术作品涉及美学的批判性、实验性价值时,谁来评断作品的优劣,与其所依据的标准为何?此外,在面对不同民众的不同意见时,规划单位该如何因应对?
当代涂鸦艺术家纪人豪在当地社区的壁画作品《走路回家的各种形式——照梦》,让我们有机会省思以上诸项重要议题。
在日渐规范化及单一化的公共空间,出现在社区里的《走路回家的各种形式——照梦》,一方面因其为政府单位委托创作所拥有的正当性,艺术家得以在公共空间呈现对于社区的诠释;另方面,也通过绘画创意的活动,如法国新马克思主义的空间理论学者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所言,重新展现人类的根本欲望—对于符号、想像、思辨的需要,实现转化城市生活与创造新城市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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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纪人豪《走路回家的各种形式——照梦》,油彩,壁画(局部),2020,安康平宅,林敬原摄影
随着街头艺术逐渐成为一种流行趋势,“涂鸦”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随处可见,建筑物或者街道上各种风格的“涂鸦”不仅能起到一定的装饰效果,还能增添城市的艺术气息和文化氛围。城市中老旧的建筑物经过“涂鸦”的装扮以后会变成色彩斑斓的艺术品,焕发出生机与活力的同时,点燃人们对生活热情,这就是街头艺术的力量。
而不同的艺术观众对艺术的理解和不断的探索使得街头艺术再现审美面面观。目前国内公共艺术设置的流程,民众参与的时间点多在作品征选时办理作品的公开展览。由于无法征询大多数的意见,又或许模型或图示过于间接,民众难以想像在真实环境中呈现的效果,因此,其作品的美学表现和合宜性则由相关的专家学者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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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非池中网页截图
倘若落于由民众决议的情况,又会延伸出:对于作品的决议,少数人要服从多数人吗?假设作品的位置就在社区活动空间,在地居民意见的重要性等同于普遍市民意见的重要性吗?在由民众决议的情况下,艺术家创作自由的底线该守在哪里,才不至于与公共艺术的精神背离。相信这都是每一位艺术家和艺术观众共同的艺术命题,也是时代催化下美学探索的意义。
注:文章整编自【非池中】、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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